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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解读|《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 来源:内蒙古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时间:202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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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近日,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鄂前政〔2021〕6号),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解读|《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概要描述】近日,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鄂前政〔2021〕6号),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 分类:地方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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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内蒙古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时间:2021-04-06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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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鄂前政〔2021〕6号),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2019年1月27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2019年8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内政发〔2019〕10号),2021年2月2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在去年的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问题中,其中有一项就是存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不完善的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市文件精神和巡视整改要求,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参照各级文件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解读

  《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出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明确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四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全覆盖。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普遍方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事项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二是坚持规范透明。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落实市场监管责任,形成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针对突出问题和风险开展双随机抽查,提高监管精准性。四是坚持协同推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主体责任,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第二部分是工作目标。《实施方案》确立了工作总目标,在全旗市场监管领域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并且分四个阶段明确了今年和未来三至五年的近、中期工作目标,即2021年2月底前,全面建立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基础工作规范化;2021年3月底前,全旗“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面启动,步入正轨;2021年9月底前,全旗“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面开展到位;2021年年底前,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高质量、全覆盖、常态化。力争三到五年内,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第三部分是组织机构。《实施方案》中建立了旗人民政府为主体,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牵头单位,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具体明确了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工作职责。

  第四部分是主要任务。《实施方案》明确了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新型监管体制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使用统一监管平台、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开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信息归集公示工作、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等七项任务,同时明确了各部门承担的工作职责。

  第五部分是责任边界。《实施方案》依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以“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为原则明确履职尽责标准和评判界线,明确了5种应予追责的情形和5种可免予追责的情形,既有效保护执法检查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又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追责。

  第六部分是保障措施。为保障《实施方案》重点任务顺利推进,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做到工作方案亲自部署、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狠抓监管工作落实。二是加强督查考核。旗人民政府将各成员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情况纳入2021年度“五位一体”考核指标,对工作推进缓慢的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各成员部门要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探索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制度,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附件:《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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